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内各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地税发〔2016〕1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局调整“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丁尚满,副组长:于群,成员为市局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纳税服务处。同时制定《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局就我省市地税系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以“改革·合作”为主题,推动国税、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实现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让纳税人享受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
二、整体安排
在时间安排上,围绕服务纳税人工作,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合作规范2.0版为2016年度“春风行动”的“第一声春雷”,分阶段持续性推进;在行动内容上,以深化国税、地税合作为主线,以聚焦解决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围绕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推进提高办税效率、扩大服务品牌;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等方面,推出10类23项便民措施。
三、行动内容
(一)服务深度融合
1.提高办税效率
(1)落实国税、地税合作规范
按照总局及省局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2.0版)》有效落地,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
(2)国税、地税业务一厅办理
深度整合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资源,推行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服务模式,逐步使现有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成为联合对外提供办税服务的场所。
(3)二维码一次性告知
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以《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规范为基础,实现纳税人基础办税流程、报送资料、办理时限等一次性电子化告知。
(4)免费提供申报软件
免费推广总局及省局购买或开发申报软件并确保其基本申报功能。
(5)办税事项同城通办
在新金税三期上线的基础上,推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放涉税表证单书、受理纳税咨询等业务全市范围内通办。
(6)缩短办税时间
推行办税双向预约,纳税人通过移动平台、网络等方式向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理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主动预约纳税人实行错峰办税。通过调配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办税服务厅等一线窗口人力资源。
(7)完善首问责任等制度
以“内容明确、职责清晰、流转高效、取得实效”为目标,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5项服务制度。
(8)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进一步落实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落实细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办法及流程,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9)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按照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原则,配合国税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取消或降低原有限制条件,简化办理手续,明确办理时限,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应权利,更好地发挥社会涉税专业服务组织作用。
2.创响服务品牌
(10)提升热线咨询水平
制定12366人才培养规划,扩大知识库应用范围,提升12366热线接通率和答复准确率。
(11)打造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以门户网站为基础,打造内外网系统,扩大微信等平台影响,将12366建成集纳税咨询、税法宣传、办税服务、投诉受理、需求管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六项功能于一体、热线网线无线“三线”互通的“六能”型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3.服务国家战略
(12)推进国别税收研究
推进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发布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13)服务企业“走出去”
开展以“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维护企业税收权益”为主题的税收协定宣讲活动,帮助“走出去”企业了解和用好税收协定,加大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税收政策咨询,帮助解决境外涉税争端的力度。
(二)执法适度整合
1.明晰执法责任
(14)强化风险管理
对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进行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等。主动通过短信、微信等及时提醒纳税人在申报、缴税、报告等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开展内控调查和内控测试工作,引导大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发布大企业相关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指导大企业预防税务风险。
(15)推进权责公开
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纳税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2.规范进户执法
(16)联合进户稽查
落实总局制定的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管理办法,在可能情况下联合开展税务稽查,减少进户执法次数,协调解决双方稽查协作中的重大问题。
(17)统一执法尺度
在落实好《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的基础上,落实《税务稽查工作规范》,全面实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
3.增进纳税信用
(18)推进诚信联合激励
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信用互认,为信用等级高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千方百计为企业做好服务,既便利企业融资又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守法者畅通无阻。
(19)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惩戒,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措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信息高度聚合
1.拓宽信息查询
(20)缴税信息可查询
为纳税人提供缴税信息和纳税信用级别信息网上查询等多种查询渠道,方便纳税人查询和打印。
(21)申办事项可跟踪
应用省局开发的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依申请非即办事项和服务投诉事项的办理进度网上查询,将查询业务向移动终端应用、第三方平台上延伸,让纳税人有迹可循、有处可查。
2.实现信息共享
(22)涉税信息一次采集
制定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地税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办法。
3.共建电子税务局
(23)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开展“春风行动”是落实《改革方案》的“当头炮”,是税务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生动实践。各级地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统分结合,分类推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税务系统上下、内外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各项措施按照总体工作部署稳步推进。
(二)健全机制、协调配合。各基层局要进一步完善“春风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各局和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国税、地税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握工作推进进程,具体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三)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按照工作内容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对具体行动内容的完成进度和完成情况负责。各局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落实方案,将每项行动内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要认真查找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关心的“痛点”问题。
(四)总结成效,注重宣传。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定期编发动态,通报各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工作成果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各局应于每季末月10日前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市局(纳税服务处)。办公室和纳税服务部门共同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形成宣传声势,开展连续性、递进式宣传,务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加强督查,量化考核。“春风行动”实施情况要纳入绩效考核系统进行量化考核。上级地税机关对下级地税机关要开展不定期抽查,督导“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上级税务机关将根据“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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