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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印发《沈阳市地税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知

各直属局(不发各稽查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市局在全省地税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梳理形成了《沈阳市地税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

《清单》的印发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从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清单》所列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开展培训

各基层局要开展《清单》的专题培训,重点是加强税务所、首问责任岗及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的培训,做到《清单》事项名称、受理要件等内容熟知、熟记、熟用。

三、认真落实

各基层局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清单》中的办税事项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一次办结,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并主动了解纳税人需求,持续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将新实现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及时报送市局纳税服务处。市局将不断补充完善《清单》内容。

四、做好宣传

各基层局要做好《清单》的宣传工作,拓宽对外公开渠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真正便利纳税人。

附件:沈阳市地税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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