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准予赤水景区环保观光车经营有限公司税务行政许可决定的批复



遵义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上报赤水景区环保观光车经营有限公司提出印制本单位名称发票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省局审查,决定准予赤水景区环保观光车经营有限公司取得该项许可。同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切实加强冠名企业的发票管理,规范其发票用票行为。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