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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转发省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辽地税函[2015]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对应法规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辽地税函[2015]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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