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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15〕9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5日

———————————————— 对应法规 ————————————————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15]9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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