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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函〔2016〕41号)的要求,我局对2010年7月1日以后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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