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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及沈阳市政府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对1994年以来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局务会议(2017年第5次)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二: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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