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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内容可以登录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移动税务局、微信公众平台的办税指南栏目查询。

三、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门户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2、政策解读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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