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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钒矿石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钒矿石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钒矿石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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