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根据闽地税发[2012]33号件规定,2012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1300元,月缴费额260元,年缴费额3120元。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仍为每年的4月至8月。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