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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税局、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及派出机构,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鉴于省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国税发〔2012〕62号)要求:“建立税务机关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现对省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 其他局领导

成 员:办公室、法规处、劳务税处、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征管处、纳税服务处、规费处、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监察室、稽查局、票装局、直属分局主要负责人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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