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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福建省长泰县地方税务局”等新印章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税局、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及派出机构,省税校,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市、县(区)地方税务局机构改革,部分机构新设、更名或旧章磨损,自即日起启用“福建省长泰县地方税务局”等7枚新印章,同时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做好旧印章缴交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长泰县地方税务局”等新印章印模(直径4.2cm)

二O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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