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的意见》(厦效能〔2014〕1号)和《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厦效能办〔2014〕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19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地税系统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巩固深化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五个地税”及税收现代化建设,市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着力推行“马上就办”,大力整治庸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共同建设公信地税、服务地税、智慧地税、文明地税、幸福地税,扎实推进厦门地税的现代化进程,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马上就办”制度,梳理办理事项
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安排,立足“马上就办”要求,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类、投诉举报类、咨询服务类,以及上级交办事项和会议决定部署等其他事务类工作事项,原则上各项工作都应有办理时限,强化办文办事时限约束,属即办件的必须当场办结,属承诺件的必须限时办结,确需现场勘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的,必须明确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布。按照省委《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及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求,着力强化服务功能、服务标准、服务特色,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梳理项目、精简材料、规范时限、强化授权、加强监管,努力建设“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的政务中心地税窗口。根据省效能办《关于开展“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我加压,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马上就办”示范点。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审批提速
按照“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的改革目标,加大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推动简易涉税事项向办税服务窗口前移、复杂涉税事项向专职岗位集中和非必要涉税事项的精简。实行“一站式”服务,优化办税服务窗口和专职岗位的人员配置。完善前移、集中涉税事项的后续管理,加快相关系统模块的改造和开发。
(三)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纳税服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4〕29号),树立并筑牢“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一是开展办税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推进标准化办税服务工作的意见》(闽地税〔2014〕21号),推进办税服务厅(室)整合,加强办税服务厅硬件和软件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作为征纳双方主要沟通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二是减轻资料报送负担。精简涉税办理提交材料,依托征管资料影像系统,共享涉税资源,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减轻表单填写负担,简并涉税报表,扩大通用文书报表使用范围,规范涉税文书报表格式,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三是提升涉税咨询辅导质效。强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校等建设,推广手机客户端、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应用,尽可能便于纳税、了解税收资讯。四是完善自助办税服务。根据客观条件及纳税人实际需求,科学投放自助办税终端、办税一体机,增加7×24小时自助办税厅网点建设,拓展自助终端功能,丰富自助服务项目,更好地方便纳税人。
(四)深化“三难”专项整治,着力治庸问责
结合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整治思想僵化、责任淡化、能力弱化等庸作为问题,着力整治作风漂浮、形式主义等虚作为问题,着力整治工作推进慢、效率低等慢作为问题,着力整治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不依照决定、议定、协定事项履行职责等不作为问题,着力整治不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决策、执行、监督等乱作为问题,促使机关作风转变。重点查处以下问题:
1.对纳税人态度生硬、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等问题。对纳税人的正当需求敷衍塞责、无故拖延的;未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责任制,对纳税人的涉税咨询问题不答复或随意答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办税资料与信息的;没有正当原因,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投诉和举报不受理、不办理,对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不纠正、不查处的。
2.吃、拿、卡、要、报、借等问题。利用各种名义违规向纳税人收取或摊派费用的,接受纳税人和基层出资的旅游、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的;收受纳税人和基层赠送的财物或向纳税人和基层直接或变相索取财物的;强行或变相指定税务代理或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以借为名占用纳税人财物;在内部管理工作中有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
3.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以及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缺勤的;上班时间办私事,有事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睡觉、上网购物、查看股票信息、买卖股票等金融产品或玩游戏、看小说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中午饮酒的;上班时间对外公布的涉税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的。
4.效率低下、敷衍塞责、不依法办事等问题。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效率低下,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工作作风不扎实,敷衍塞责,上报情况不真实、不准确的;未依法征收税款,有征收“过头税”和未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未按上级要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或擅自设定和违规办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对纳税人有多层级重复税务检查、违规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税务稽查和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办事不公开不透明,办事指南不完整,查询不方便,办理时限不明确、该公开的事项未公开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动员部署3月底前完成,舆论宣传贯穿全年)。各基层区局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等。各级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真抓实干、发挥组织领导和表率作用。要运用正反典型开展经常性教育,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为工作开展打牢思想基础。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基层区局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市局监察室。
(二)自查自纠(4月—5月)。通过个人自查、相互评查、组织分析及公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机关作风及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存在庸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在落实“马上就办”制度方面存在不足等。各单位要提出今年需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于5月2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三)整改提升(6月—12月)。要根据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抓好整改。属个人作风方面的问题,要督促其整改并实施问责;属机制体制方面的问题,要抓紧修订完善。要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及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要建立治庸问责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和问责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高地税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将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位班子成员具体抓,班子所有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将予以责任追究。
(二)强化协作,形成部门合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立足职能,加强沟通配合,强化部门协作,深入推进“马上就办”、治庸问责工作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人事教育部门要完善干部管理、考核和选拔任用制度,树立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严格考核,强化绩效管理。市局将加强对各单位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任务分解设置专项指标,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抓好正反典型,对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以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典型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反面典型要及时通报,发挥其警示教育作用。
(四)加强监督,严肃问责问效。市局将采取邀请外部监督员和抽调基层人员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对各单位开展“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的跟踪督办,发现问题将严格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立足实际自查自纠,对自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实施效能问责的,不予扣分;对被上级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并查实的,予以扣分,具体标准在年度绩效管理办法中明确。
附件: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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