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1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