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注:根据《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甘地税函[2009]331号),本文自2009年8月12日起全文失效。】
各地(州、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转发给称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0年5月9日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娱乐行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甘地税一[2000]16号)文中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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