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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勘探开发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项目认定的通知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03年第16号),本文自2003年1月30日起全文失效。】

海关总署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7]4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1999年度中国新星石油总公司符合“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条件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对这些项目进口符合财税字[1997]42号文件中《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陆上开采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和符合《关于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设备、材料免征进口税收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76号)有关规定并在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进口物资,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国新星石油公司1999年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区域 项目执行单位

  1 东海浙东凹陷西南部油气评价勘查 东海 上海海洋石油局

  2 东海西湖凹陷北部油气评价勘查 东海 上海海洋石油局

  3  西泠构造带油气区带工业勘探 东海  上海海洋石油局

  4  东海西湖凹陷平湖构造带油气区带工业勘探 东海  上海海洋石油局

  5  东海西湖凹陷春晓构造带油气区带工业勘探 东海  上海海洋石油局

  6  东海西湖凹陷残雪断桥构造区带工业勘探  东海  上海海洋石油局

  附件二:中国新星石油公司1999年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     项目执行单位

  1   新疆塔里木盆地油气评价             塔克拉玛干沙漠   西北石油局

  2   新疆塔里木盆地艾协克-桑塔木油气区带工业勘探 塔克拉玛干沙漠   西北石油局

  3   新疆塔里木盆地巴楚亚松迪油气区带工业勘探  塔克拉玛干沙漠   西北石油局

  4   新疆塔里木盆地雅克拉-丘里油气区带工业勘探   塔克拉玛干沙漠   西北石油局

  5   新疆塔里木盆地雅克拉凝析气田开采      塔克拉玛干沙漠   西北石油局

  6   新疆焉耄盆地油气评价勘查           阿克别勒沙漠 西北石油局

  7   新疆轮台油气区带工业勘探          塔克拉玛干沙漠   西北石油局

  8   新疆准格尔盆地柴窝集凹陷评价勘查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  西北石油局

  9   巴丹吉林盆地油气勘查        巴丹吉林沙漠 华北石油局

  10   巴丹吉林地区路井-麻木乌苏油气区带工业勘探 巴丹吉林沙漠 华北石油局

  11   鄂尔多斯盆地古生界天然气区评价勘查 毛乌素沙漠 华北石油局

  12   西藏伦坡拉盆地中东部油气区带工业勘探 藏北戈壁荒漠地区  中南石油局

  13   西藏伦坡拉盆地班戈盆地油气评价勘查 藏北戈壁荒漠地区  中南石油局

  14   西藏北羌塘盆地油气评价勘查    藏北戈壁荒漠地区  中南石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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