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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的要求,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单位按规定格式编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的内容、格式可参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详情登录海南地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参阅)。

二、报送时间

务必于2012年3月15日前上报。

三、报送形式

(一)通过公文处理系统以正式发文报送省局。

(二)同时将年报的电子文档上传至“省局FTP/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目录下。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是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省局将对年报的编制和报送情况进行通报。(2012年,三亚市地税局、琼中县地税局、乐东县地税局、第四稽查局4个单位未按时报送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强化责任。各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年度报告内容,认真总结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层层抓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开及时。各单位必须依照《条例》规定,通过网站、报刊或公告栏等方式,于每年3月31日前,在本机关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省局将在海南地税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

(联系人:王振晟 联系电话:66969136 13976536898)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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