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1〕33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4〕5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13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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