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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武汉市、孝感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8]5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8]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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