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
市地税局各业务处室(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浙地税函〔2011〕4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对照省局《操作指南》的具体内容,优化办税流程,不得随意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提供额外和重复的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落实培训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税务分局、稽查局对外要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企通等加强宣传,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要报送的资料和承诺时间进行公示。对内要积极制定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操作指南》的内容,重点做好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辅导培训工作,使每一位窗口人员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操作指南》中的各项要求,并严格按规定操作,确保此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关于印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轻办税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地税机关办税效率。省局在对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进一步提速增效服务基础上,又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报送的资料、承诺服务时间、办事流程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并据此编写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现将《操作指南》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操作指南》中涉及到相关办税业务流程及技术处理等工作,已在《税友2006》和《税友龙版》中作相关处理。一次性告知内容也在《税友龙版》中作维护。
二、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不得随意要求纳税人提供额外办理涉税业务资料;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需要信息共享的资料,通过优化办税流程,做好配置,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
三、各级地税机关要做好《操作指南》的内外宣传和辅导工作,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要报送的资料和承诺时间要在办税服务厅、地税网站等进行公示。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