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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本级各税务分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服务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是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核心任务,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途径。为巩固提升前期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成果,深入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浙地税函〔2011〕171号)精神,现就全市地税系统建立健全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今年起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转为常态化管理,全市地税系统要按照省局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持续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建立健全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长效机制,大力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我市服务业“倍增计划”,重点发展面向长三角地区的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扩总量优结构、拓领域强功能、夯基础上水平,使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推进工农业转型升级,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一是分离发展现代物流业。要充分发挥区位、交通、岸线和腹地等优势,打破传统物流的发展思路和模式,按照“三位一体”即建立交易平台、做大市场贸易,坚持海陆联动和海河联运、建立集疏运物流体系,加强金融信息服务等后台支撑的要求,加快物流业的发展和提升。二是分离发展科技服务业。要着眼推进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副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嘉兴科技城、嘉兴科技孵化城等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政产学研资合作,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水平,着力打造区域创新资源高地。三是分离发展商务服务业。充分挖掘我市发展商务服务的潜力,积极培植品牌化展会、赛事、节庆活动和专业化中介服务。四是分离发展创意和服务外包产业。要着重推进嘉兴高新软件园等5个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重点分离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咨询策划、时尚创意等产业,逐步形成完善的创意产业链和创意品牌。五是分离发展金融服务业。要进一步分离发展创投、风投、信投等新型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促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二)围绕提高城市功能品位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分离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一要结合实施与沪杭同城战略,以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和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规划全面实施为契机,加强旅游业方面资源整合,加快实现从长三角旅游目的地向长三角旅游集散地的转变。二要结合老城旧区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和推进区域开发建设,加快分离一批商贸中心、城市综合体和特色街区,分离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休闲娱乐、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等面向民生的生活性服务业。三要结合推进“两新”工程,分离发展农村金融保险、建筑装潢、商品流通和农家乐、乡村游等服务业,加快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

(三)围绕推进集聚建设,分离发展集聚区服务业。一要优化空间布局。以嘉兴主城区和各个副中心为主导区域,以沿路、沿河、沿海为辐射带,以中央商务、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等8类集聚区为重点,分离发展集聚区服务业,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要狠抓重点区块。抓住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列入省级大平台的契机,突出国际商务区、嘉兴现代物流园等四个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嘉兴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分离发展科技研发平台,辐射和带动服务业集聚发展。三要强化功能配套。重点分离交通网络、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体系和公建配套服务。

(四)围绕壮大市场主体,分离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一要通过资源整合速生一批。鼓励重点服务业企业、成长型服务业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加快规模扩张,快速形成一批具有优势主业、较强实力的服务业领军企业。二要通过孵化分离造就一批。积极推进工业“主辅分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将设计研发等服务配套环节从主体企业中分离出来,加快催生一批由“制造”向“智造”裂变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长效推进机制。全市地税系统将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内化为工作理念,外化为实际行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同时,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激发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内在动力,使分离发展服务业成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转型升级的路径选择。各县(市)局可结合本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深入推进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为确保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常态化管理顺利实施,内部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税政(综合)科牵头落实,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基层分局(管理科)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度,做到事清责明,深化细化分离工作。

(三)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全市地税系统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注重突出主管部门牵头作用和发挥地税部门职能作用的有机结合,依托乡镇、街道政府的统筹协调优势,形成持续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工作合力。

(四)健全促进发展机制。全市地税系统要按照“注重科学发展,提升分离绩效”的工作要求,对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进行“回头看”,做好跟踪服务,使企业可持续、出效益;对投资规模大、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出台针对性强、惠及面宽的扶持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对经营业务相似的企业,通过联合、并购、重组,实现规模经营、整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优势主业、较强实力的服务业领军企业。

(五)强化政策扶持机制。全市地税系统要将政策服务作为优化服务举措的重点,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对实施分离发展服务业的企业开展“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让企业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税费优惠政策。同时,要积极梳理政策障碍,加强政策调研,不断探索,为企业提供产业导向和政策指引。

(六)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全市地税系统要将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完善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专项考核和绩效评价办法。提请政府将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纳入政府对乡镇、街道和部门专项工作考核,将税费收入增长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指标,并实行财政奖补机制。

附件:2011年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全市各地自报目标数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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