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浙政发〔2011〕71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梳理上报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许可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府法〔2012〕7号)的要求,经梳理,现将《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法律依据》、《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职权及其法律依据》予以公告。
附件:1.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法律依据
2.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3.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职权及其法律依据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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