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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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