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地方税务局2005年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5年全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市局制定了《许昌市地方税务局2005年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许昌市地方税务局2005年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05年全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根据《许昌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许昌市地方税务系统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05年全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依法治税为灵魂,在抓好行政复议、诉讼、规范性文件管理、税收科研等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两项工作重点,抓好行政许可法贯彻情况、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四五”普法验收等三个方面的检查,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税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组织人员对执法责任制度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找漏洞和不足,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推行一线与二线执法责任的衔接办法,明确执法流程中各环节执法责任,规范一线与二线执法责任的追究规则,夯实依法治税的基础。积极探索试行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考核的路子,逐步实现执法考核工作的信息化和日常化。适时对各单位落实税收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着重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重点解决不及时追究和追究不到位问题,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将地税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2.深化《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注意搜集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监督,加强执行情况检查,切实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税务行政许可项目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后续管理工作。
3.强化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各级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案备查制度,做到事前审核、会签,事后备案、清理。对于执行中发现的违规文件,提请修改和完善;对于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执法文书,及时提请修订,防止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发生,保证税收执法的合法公正。
4.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各级审理委员会审理的稽查案件数量不低于全部案件的10%.市局上半年将组织一期重大稽查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税务案件审理业务水平。对审理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评析,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完善案件审理的协调机制,实现案件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5.认真处理听政、复议、应诉案件。进一步加强对税务行政听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规范相关文书。落实分析制度,做到一案一析,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全体地税人员的防复议、防诉讼意识,提高办案质量。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队伍法律素质
1.根据《许昌市地税系统2001——2005年依法治税和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制定2005年依法治税和普法宣传教育具体实施意见。总结“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准备资料,规范档案,迎接各级政府依法治理办公室的检查验收。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有关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培训,切实推动依法治税工作。
3.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年度内各单位党组中心组组织学法不得少于4次。
4.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认真组织全体地税人员进行“四五”普法学习,有效调动全体地税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下半年举行全市地税人员“四五”普法法律知识测试。
(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
1.按照新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要求,规范执法检查活动。根据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开展执法大检查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税务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2.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经常开展以执法程序、税款征收、违章处罚以及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检查,督促全体地税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执法行为,依法征收税款,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执法文书。县(市、区)局要做到一月一查,市局一季一查。
3.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在各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市、区)局每季度向市局报送责任追究情况,市局按季通报全市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4.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地方税收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将税务机关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紧密结合,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市局将采取适当形式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
(四)抓好税收法制培训,提高地税执法水平
1. 加强税收法制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税收法制机构,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尽快建立一支既懂税收业务,又懂法律知识的高素质的专家型税收法制队伍,以适应新时期税收执法监督的需要。
2.市、县两级都要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重点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市局将在所长培训、岗前培训等培训班开设法制培训课,重点进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
3.进行换发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为税务执法人员指定学习内容和复习考试的范围,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为全市地税系统执法人员换发新的《行政执法证》。
4.适时召开县(市、区)局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的法制研讨会,学习研讨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例,提高地税法制工作人员解决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
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落实税收科研任务。围绕地税行政执法、征管改革、税制建设等内容,认真制定调研计划,适时组织调研活动,提高调研质量。分解落实2005年地税科研课题,抓好税收重点课题的调研和论文撰写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基础。推进依法治税,各级地税“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全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组织保障到位、 方法步骤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检查考核到位。
(二)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年终进行目标考核。凡依法治税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一律不得评先评优。
(三)坚持普法治理。要使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依法治税与普法教育的内容、方法、方式上不断创新,做到依法治税同普法治理兼顾,整体推进。
(四)注意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本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使依法治税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把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到税务工作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具体工作中,真正使依法治税成为税收工作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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