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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涉税公告的通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涉税公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涉税公告的通知》(豫地税函[2005]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报告市局。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 对应法规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涉税公告的通知》(豫地税函[200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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