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采购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规范地税系统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预算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省局制定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采购工作程序》,现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原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一律按本文件执行。
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和办公室、服务中心、计财、监察、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计财部门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和管理。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市局成立以邹耀中副局长为主任,王卫东、陈长清、朱纯孝、刘晓青等同志为成员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局有关科室提出的采购项目,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送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中应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性质、用途、数量、质量、技术规格、交货时间、地点和资金预算等情况。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针对采购项目组成工作小组,实行公开招标、询价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阳光作业,公开透明,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 对应法规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采购工作程序》的通知(豫地税发[200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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