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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于2016年6月8日前,将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改进建议报省局(纳税服务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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