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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整治营商环境查摆问题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税源监控局、机关各处室(中心):

按照《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整治营商环境查摆问题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已进入查摆问题阶段。各单位地税部门要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认真排查梳理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整改措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查摆工作重点

重点排查近年来地税系统在政策落实、规范执法、便捷服务、信息化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和突出问题,尤其是纳税人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未得到解决的“堵点”“痛点”“难点”。

二、查摆工作方法

(一)自纠自查

各单位要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不足,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深入查找自己在影响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可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设立意见征集箱等方式征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填写形成《各地各部门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

(二)广泛征集

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同时,可通过各种途径和载体,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找本单位在影响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认真梳理汇总,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填写《纳税人反映问题清单》(附件2)。

1.采用传统征集方式开展问题征集。坚持开门查摆问题,畅通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意见簿意见箱、对12366投诉案件进行电话访问等方式征集具体问题和建议。

2.采用新媒体手段开展问题征集。一是依托外网网站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可开设相关栏目或专题;二是开展二维码需求调查(纳税人需求调查二维码详见附件3)。需求调查内容以纳税人办税环节划分,包括税前服务、税中服务和税后服务三个部分,共9项指标,调查对象为辖区范围内除自然人以外的纳税人,各单位完成调查问卷数量不低于60份。各单位要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张贴需求调查二维码,方便纳税人填报需求调查问卷;通过网站、QQ群、微信群等渠道发送需求调查二维码,为纳税人参与填报提供便利。要注重鼓励和引导,使纳税人积极、自愿填报,真实反映纳税人所需所想。

3.委托第三方征集问题。要加强配合和督导,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

三、查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发现并解决影响我市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建设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把我市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高地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查摆问题与解决问题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工作中不要拘泥于阶段时限,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立刻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分步解决,提出整改方案和时限。一定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以尽早体现集中整治营商环境的活动成效。

(三)按时报送工作报告和问题清单。各单位对查排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和阶段性清单、查摆问题阶段的全面工作报告和汇总清单请于4月12日前报送。 报送路径:纳税服务处FTP:纳服处/上传/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文件夹。

附件:1.各地各部门自查问题清单

2.纳税人反映问题清单

3.纳税人需求调查二维码

唐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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