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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4月份税收收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4月份,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23.87亿元,同比减少11.66亿元,下降32.8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45亿元,可比增加1.89亿元,增长16.31%;县区级税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75亿元,可比增加1.51亿元,增长20.89%;社保费完成8.86亿元,同比增加0.18亿元,增长2.08%;教育费附加等其他6项收入共计完成1.56亿元,同比增加0.13亿元,增长9.24%。

  一、收入的主要特点

  (一)税收收入可比增长。4月份,大口径税收收入完成13.45亿元,可比增长16.31%;县区级税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75亿元,可比增长20.89%。

  (二)主要增量在一次性税收。由于政府拍卖土地,本月契税完成2.29亿元,同比增加1.26亿元,增长121.97%,增量占全部县区级税收增量的83.45%。

  (三)社保费收入同比增长。社保费收入完成8.86亿元,同比增加0.18亿元,增长2.0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8.32亿元,同比增加0.93亿元,增长12.53%,失业保险费完成0.54亿元,同比减少0.75元,下降58.19%。

  二、增减收因素分析

  分行业看,在我市五大行业中,采矿业完成1.01亿元,同比增加0.34亿元,增长50.1%。主要是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完成0.46亿元,同比增加0.16亿元,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完成0.19亿元,同比增加0.08亿元。

  制造业完成2.53亿元,同比增加0.92亿元,增长57.1%,主要是黑色金属冶炼压延业完成1.09亿元,同比增加0.49亿元,增长83.7%。该行业中企业所得税完成0.06亿元,同比增加0.06亿元,城建税完成0.47亿元,增加0.26亿元,增长115.7%。

  房地产业税收完成4.84亿元,同比减少0.33亿元,其中营业税减少1.84亿元,契税增加1亿元;建筑业税收完成0.58亿元,同比减少9.56亿元,其中营业税减少8.06亿元;金融业税收完成1.41亿元,同比减少3.54亿元,其中营业税减少3.08亿元,个人所得税减少0.53亿元。

  分税种看,除营业税和增值税外的11个税种中,8个税种同比增长,3个税种下降。其中:企业所得税完成3.19亿元,同比增加0.15亿元,增长4.94%。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压延业增加0.06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97亿元,同比减少0.34亿元,下降14.66%。主要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完成0.18亿元,同比减少0.57亿元;资源税完成1.18亿元,同比增加0.54亿元,增长83.13%。主要是铁矿石资源税完成0.28亿元,同比增加0.21亿元,水资源税增加0.46亿元;城建税完成1.79亿元,同比增加0.05亿元,增长2.79%,主要是制造业中的黑色金属冶炼压延业增加0.26亿元;印花税完成0.7亿元,同比增加0.07亿元,增长11.62%;土地使用税完成0.16亿元,同比减少0.12亿元,下降43.15%;房产税完成0.4亿元,同比增加0.12亿元,增长43.07%;车船税完成0.46亿元,同比增加0.06亿元,增长14.59%。一次性税收中,土地增值税完成1.04亿元,同比增加0.23亿元,增长28.7%;耕地占用税完成0.02亿元,同比减少0.38亿元,下降95.88%;契税完成2.29亿元,同比减少1.26亿元,增长121.97%。

  三、1-4月份累计完成情况

  1-4月份,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103.73亿元,同比减少19.95亿元,可比增加12.86亿元,增长14.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1.91亿元,可比增加5.57亿元,增长9.89%;县区级税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1.83亿元,可比增加2.01亿元,增长5.05%;社保费完成36.12亿元,同比增加6.22亿元,增长20.79%;教育费附加等其他6项收入共计完成5.69亿元,同比增加1.07亿元,增长23.17%。

  今年以来的经济回暖有周期性因素,经济结构调整还在继续深入,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1-4月份全系统税收虽然实现可比增长,但税收收入整体形势尚不容乐观。各单位在下一步的组织收入中一定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化解执法风险,全力以赴组织收入,为6月份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奠定良好基础。

                                             唐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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