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受理外省(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受理外省(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通知》(冀地税函[2017]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8日
———————————————— 对应法规 ————————————————
关于受理外省(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要求,全国部分省(市)国税系统已实现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的网上开具。现将受理网上开具《外管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受理纳税人报验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登录《外管证》开具省(市)国家税务局官网,录入《外管证》上载明的局轨、字轨、年号、序号(外管证编号)及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查验《外管证》真伪。
二、对查验确认属实的《外管证》予以认可,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三、对查验存在疑惑的可与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联系。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到基层,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省局征管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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