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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崇义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号)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3年第5号)的规定,经2014年5月16日市局减免税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崇义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2013年至2020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各地加强后续管理。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

                                             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21日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

1、崇义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宁都县佳鑫担保有限公司

4、宁都县宝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5、宁都县忠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6、于都县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7、南康市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8、赣州开发区圣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9、赣州众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赣州粮食城管理有限公司

11、赣州金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2、龙南县育心经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江西省兴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赣县分公司

14、赣州招商致远壹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江西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江西致远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赣州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赣州核工业地矿公司

19、石城金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赣州智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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