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全系统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件有效期限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全省地税系统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于2006年6月1日启用,目前大部分税务检查证的有效期已满。鉴于总局拟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开展税务检查证换发工作,为便于基层地税征管人员开展征管工作,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经请示总局征管科技司同意,将全省地税系统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的有效期暂延长到2010年12月31日。
二0一0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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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全省地税系统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于2006年6月1日启用,目前大部分税务检查证的有效期已满。鉴于总局拟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开展税务检查证换发工作,为便于基层地税征管人员开展征管工作,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经请示总局征管科技司同意,将全省地税系统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的有效期暂延长到2010年12月31日。
二0一0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