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景德镇市绿达林场等2户企业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昌江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景德镇市绿达林场申请2012年度房产税减免的请示》(景昌地税发〔2013〕30号)《关于景德镇市林业工业公司申请地方税收减免情况的请示》(景昌地税发〔2013〕31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市局减免税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省局审批,同意减免景德镇市绿达林场等2户企业2012年度房产税5925.6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2592元。
附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核表
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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