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网上发票开具系统和企业自有开票系统接口规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丹徒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关于明确网上发票开具系统和企业自有开票系统接口规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11〕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省局接口规范对申请使用三类接口的纳税人进行初审,4月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纳税人书面申请上报市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网上发票开具系统和企业自有开票系统接口规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1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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