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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于都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要求减免2012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于地税发〔2013〕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税收法律法规,经市局减免税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同意减免于都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2012年度城镇土地使用66668元。

此复。

                                            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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