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现代服务业税收征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现代服务业税收收入,营造现代服务业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现代服务业税收征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加强现代服务业税收征管重要意义
现代服务业是指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文化含量的服务行业的总称。主要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形式具有多样性、隐蔽性、复杂性等特征,由此造成了税收漏征漏管等监控管理不到位现象。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税收征管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税收征管力度,制定对现代服务业税收征管措施,积极开展税法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堵塞漏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努力实现现代服务业税收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强化措施,着力提高现代服务业税收征管质效
(一)加强户籍管理。建立和完善工商、税务、质监、发改委、统计等部门参与的市财源信息网络交换平台,加强现代服务业户籍管理,实现税务与工商信息互联,推行国、地税联合办证,实行“三资”企业联合年检,对现代服务业开展日常巡查巡管,清理漏管户。全面准确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和涉税信息,对经营项目属于现代服务业范围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管理。
(二)推行信息管税。健全和完善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和税收征管质量。依托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地税部门的纵向互动和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建立、巩固和完善“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互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依托市财源信息网络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深化信息应用,增强管理合力。
(三)推进网上办税。加强网上办税的宣传,引导有条件的纳税人采用网上办税方式办理包括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财务信息报送等业务在内的涉税事宜,满足纳税人需求;进一步简化纳税申报程序,优化办税流程,方便纳税人缴税,提高税款征缴工作效率;实行税款资金实时划缴,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实现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间的横向联网;扩大数据采集渠道,实现纳税人财务信息网上传输,减轻一线人员工作压力。
(四)强化定额管理。针对现代服务业中个体纳税人及部分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较多的情况,进一步简化纳税人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程序,全面实行“参数定税”、“民主评税”。通过开展分行业、分地域、分规模、分季节个体税源调查,及时调整确定纳税户所从事的现代服务业的定税参数、定额标准、应税所得率等,自动核定每户纳税人的应纳税定额,同时对纳税人的定额情况、定额调整情况以及停歇业情况在办税场所进行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定额调整的意见,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五)开展纳税评估。构建“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加强税源监控管理,提高税源分析能力,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要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突破预警值及税负异常变动的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应认真开展纳税辅导和纳税评估,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税负情况,及时发现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督促现代服务业纳税人进行自查自纠、调整税负、足额缴纳税款。
三、优化服务,全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构建服务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起征点、盈利点政策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加入现代服务业发展大潮;用足用活新办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实现现代服务业整合进程,使税收增长与现代服务业自身的快速发展相协调,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深入现代服务业企业调研,主动为企业提供各种有效服务,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全面优化纳税服务平台。推进税务网站、12366税收服务热线和“金税三期”三网合一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三网”信息资源共享;大力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建设,将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项纳入网上办税服务厅受理范围,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流程,简化操作步骤;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办公”工作模式,清理简并涉税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三)不断完善纳税服务举措。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程序,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简易申报与征期、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制度,完善纳税咨询管理制度,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公开承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纳税服务举措,健全纳税服务长效机制。
四、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合力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护税协税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广泛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对涉税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税法知识,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自觉依法纳税。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和人人关心税收、人人协管税收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领导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地要提请政府牵头,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本级护税协税领导机构,落实有关责任人员,制定护税协税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护税协税网络,落实护税协税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税协调会议制度,由政府定期组织财政、税务、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企业召开税收专题会议,听取税收工作情况,及时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合力,共同加强税源管理。
(三)加强部门协作。税务、公安、司法、财政、审计、工商、人民银行、国土、建设、房产、交通、交警、质监、林业、文化、广电、报社及其他新闻媒体等部门要积极依托市财源信息网络交换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共同落实好护税协税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并健全有关现代服务业税收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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