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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江西省东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鹰潭市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江西省东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减免2012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鹰工地税发〔2013〕11号)收悉。报经省地税局审核批准,同意减免江西省东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房产税41727.65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71680元。

鹰潭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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