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2014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根据有关要求,连续三年在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应对、税务稽查等环节大力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全市纳税人满意度稳步提升,获得感持续增强。为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进一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税务总局决定,2017年以“提升·创响”为主题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努力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意见的通知》(苏地税发[2017]1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全市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内容
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协调,各部门要依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活动”,结合“地税与您零距离”服务品牌创建,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突出需求导向与促进遵从的有机统一,进一步细化行动内容(见附件),通过持续简化流程、完善制度、创新管理,打造效能税务、智慧税务、便民税务、公平税务、协作税务,全面提升镇江地税服务标准,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遵从度和获得感,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
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地税干部要充分认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此项活动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解决跨部门行动项目。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同市局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延伸活动内涵,拓展活动形式,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调动和发挥税务系统上下、内外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各项措施按照总体工作部署稳步推进。
(二)创新引领,协同推进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活动内容涉及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征管协同、执法规范、信息共享等工作的方方面面。市局各单位要对牵头的具体行动任务负责,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辖市(区)局要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本地落地方案,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
各级税务机关要鼓励基层单位和税务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热情,着力创新服务举措,发挥最大效能,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有力推进活动顺利开展。要注重加强与国税部门的联系,加大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全员、全系统、全社会共同服务格局,真正让纳税人受益,让人民满意。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春风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地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和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结合税收宣传月、“地税与您零距离”地税服务品牌创建、“春风暧企行动助力实体经济”等专题活动,加强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宣传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营造“春风行动,四季拂面”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亮点和经验,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地税工作的支持。按季(每季结束前二日)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和细化措施统计表报告市局(一分局),以便汇总向省局及总局上报。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市局已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将根据进展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确保各牵头单位、责任主体的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做好各类工作及资料报送工作;要适时组织开展自查,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附件:2017年江苏省镇江地税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5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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