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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稽查局、专业化管理局、纳税服务局: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地税办发[2017]3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经局领导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立即在全局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区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把开展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彻底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局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积极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

组长:杨建、梁君

副组长:徐虹、徐卫东

成员:刘新湖、张仁坤、徐飞、佟文娟、金宇、陶学明、周静萍、魏玉梅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新湖兼任,工作人员黎先龙、王红伟、王茜、李晓丽、李京、陈多涛、李超文。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负责督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意见,统筹部署、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区局报告。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办公室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牵头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宣传报道、上报总结等。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依据《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地税办发[2017]31号)文件要求,办公室列出了安全生产检查清单(详见附件),按照安全生产检查清单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表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

各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情况自查自纠,对本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报告。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时要将自查的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等列入安全生产情况自查自纠台账,在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于8月11日前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整改阶段(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8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局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列入台帐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回头看阶段(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22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根本,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既要抓好组织收入,又要抓好安全大检查,确保收入、安全两不误。

(二)彻底整改,不留后患。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三到位”。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检查不认真的,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留情面,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教育,注重演练。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同时也要组织开展好应急演练,以更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五家渠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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