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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寻找镇江“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市区各分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培育优良家风,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2017寻找镇江“最美家庭”活动,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通知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将寻找活动与地税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要与培树道德模范相结合,认真挖掘身边好人,积极推荐特色鲜明、群众认可的优秀家庭典型。

  二、各单位妇工委要加强与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妇女主导作用,筑牢家庭主阵地,积极参与当地开展的特色家风教育和多形式的家庭文化艺术等活动,通过活动形成地税倡导新时代家庭幸福理念,推动家庭风气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局妇联。

  三、各单位择优推荐文件规定的7类家庭典型,每单位1户家庭,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交全家福及家庭生活照3张(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报市局妇联(相关表见附件)。辖市(区)局妇工委向当地妇联推荐,不再参加市局推荐。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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