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

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本市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通过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上海市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9131011634238338XC 上海胖猫物流有限公司

  913101093122866696 上海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