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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精神,现将经自治区民政厅初步审核,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会同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2010年度我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0年度广西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

2.广西和正慈善基金会

3.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4.广西光彩事业促进会

5.荣和爱心基金会

6.广西协力扶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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