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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吿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桂地税办发[2017]73号)要求,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我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0份,其中确认现行有效文件8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文件1份,全文失效废止文件1份。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河池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河池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4.公告事项解读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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