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便捷办税,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河池市地方税务局、河池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各县(区)税务机关可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形成当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向社会公告实施。
三、“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税指南,由河池市地方税务局、河池市国家税务局通过官方网站(http://hc.gxds.gov.cn、http://hc.gxgs.gov.cn、)另行发布。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河池市国家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内容,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
河池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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