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办公室、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关于明确影像采集系统上线运行要求的通知
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纳税评估局、各区(市)地税局:
为配合我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税收、社保费事项同城通办工作,现定于2014年12月下旬开展影像采集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线时间安排
1.2014年12月22-23日,市局召集部分单位集中测试。
2.2014年12月24日,市局开展上线前培训。
3.2014年12月25日,在越秀区局先行上线。
4.2014年12月29日,在越秀区局召开全市的现场观摩会。
5.2014年12月31日,在全市上线。
二、做好上线准备
1.组织相关人员熟悉税收、社保费事项业务清单(见附件1、2)。市局统一将业务清单及相关表证单书上传地税网站供查阅、下载和打印。各区(市)局自行根据需求印制表证单书。
2.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影像采集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3)。
3.按需求调整或补充上线所需的硬件设备(清单见附件4)。
4.合理调配相关岗位人员。
三、落实操作流程
1.严格按影像采集系统的要求,不多不少收取各份纸质资料。
2.办税服务厅预受理岗严格按影像采集系统明确的纸质资料序号,对收取的各份纸质资料进行排序。
3.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时在已排序各份纸质资料第一页的右上方依序粘贴件内条码(在第一份纸质资料第一页左上角粘贴件条码)。
4.对于已粘贴件内条码的纸质资料区分税收和社保资料:税收资料按保管期限分类扫描;社保资料按“大类+保管期限”分类扫描。扫描完毕按各自分类组织装箱。
四、加强资料管理
1.办税服务厅受理的所有纸质资料全部在办税服务大厅扫描装箱。
2.装箱完毕的纸质资料由办税服务厅移交归档。
五、新旧系统衔接
原档案管理系统与影像采集系统的衔接问题,另发文明确。
附件:
1.税收事项办理清单
2.社保事项办理清单
3.影像采集系统操作流程
4.影像采集系统硬件设备清单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办公室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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