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清理欠缴漏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高新区局、经济区局:
近日,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清理欠缴漏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通知》(晋财煤〔2010〕38号),对下一步清理欠缴、漏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工作任务,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安排部署,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各单位请于8月25日前写出清缴工作专题报告与《违规基金(欠缴漏缴)基金涉煤涉焦企业、单位统计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局。《基金清缴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和《清缴基金专户管理情况月报表》于次月3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上报省局。(文件所涉及表格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制作成Excel格式上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晋煤集团赵庄煤矿二号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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