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深汕合作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市(区)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纳服的局领导要具体组织,按照省局部署,协调推进行动项目,各级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进展,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工作按进度推进。
二、统筹协调,深化合作
加强与当地国税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具体措施要求深化联合办税,统筹谋划好多种联合办税方式,合理配置联合办税窗口,探索创新联合办税形式,形成合力,发挥效果。要积极与外部门开展协作,深入推进信息共享、银税互动、联合奖惩等工作的开展。
三、总结归纳,做好宣传
各市(区)局在分季度做好主题活动同时,要注重整理活动素材,总结归纳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同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义和内容,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和税收宣传月等专题活动,加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12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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