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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上级机关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待遇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待遇的通知》(晋地税函[201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待遇的通知》(晋地税函[201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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