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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待遇的通知》(国税函[2010]2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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