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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1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推动标准化建设成果在全省地税系统普遍应用,建成一批标准化示范办税服务厅、示范政务中心窗口,形成安徽地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政务公开标准

1.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细化制定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

2.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和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 实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升级工程,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3.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围绕财政预决算、最新税收法规、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

4.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具体要求,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5.进一步修订行政职权目录、职权行使流程图,规范行使权力。

6.制定或完善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措施,主动参与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

(二)完善、实施政务服务标准

1.统一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六个统一”要求,推行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按照省级数据大集中确立的规范,具体制定办税服务厅标准化操作指南,着力在岗责配置、工作流程、办税程序和服务标准等各个方面执行全省统一标准。

2.统一办税服务厅运行模式。按照“最少环节、最简程序、最短时间”的原则,坚持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各类涉税事项,通过内部运行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全过程、全环节服务。

3.实施窗口办事规范标准。认真落实省局《办税公开实施办法》,让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一切事”。实施“亲切服务”标准,规范人性化配套设施设置,完善接待、咨询、引导等服务标准。

4.实施办税服务日常管理标准。加强办税服务厅和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管理,按照统一要求,实现大厅工作纪律及巡查、抽查、通报、投诉等日常管理规范化。

5.开展办税服务厅绩效评价。建立或完善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办税服务质量的统计、分析和监控,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制度办法。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6月)

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务公开办相关文件规定,提高对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省局制定活动方案,各市地税局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宣传贯彻标准,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10月)

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各项标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12月)

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实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强,各级地税机关要围绕实施内容,主动与政务公开、质监等相关部门协调联系,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作为年度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结合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研究、统筹安排、精心部署,积极主动地推动各项工作的量化落实,确保活动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省局将在《安徽地税信息》和省局门户网站开辟“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

(三)强化监督考评。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评内容,切实发挥考核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省局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作为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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